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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培训考核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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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培训考核方案

  一、由学校领导小组担任考核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具体实施步骤。

  1、对教师的考核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参训教师自评阶段。参训文化课教师对自己各门学科的培训学习情况(作业、笔记、资料、学时、出勤等)对照相应学科的考核要求,作出自行等级评定。

  第二阶段是教研组评定阶段。即由参训教师所在的教研组组织测评,对该参训教师的基本技能培训、学科教学业务学习情况评定等级。

  第三个阶段是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中对每一位参训教师的测评情况进行复议,评定最终考核结果,组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考核过程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是求是地对照参训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学习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定。

  三、考核实施细则。

  实行目标量化积分制,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基础分为70分,85分以上为优,80--84为良,70---79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全员参与

  1、集中面授时要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按时参加各种集中学习,按时签到。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量化积分1分,无故缺旷一次扣量化积分5分。

  2、集中面授时参训教师要认真学习、认真作好学习笔记,课后认真完成作业,期末教务科进行检查登记。

  3、个人自学要求参训教师认真作好学习笔记、写出学习心得或经验交流材料。是参训教师参加教研组内考核评定的重要依据。

  (二)专项培训

  1、提高学历培训

  为了提高我校师资队伍水平,实现中职教师本科化的目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学历未达本科的在职教师者必须参加学历提高学习,鼓励已达本科学历的教师参加更高的学历提高培训。学习对象可以自由选择参加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函授电大等形式,但所选专业要属于教育系列。对学历已达本科的参训教师加量化积分5分,对研究生在读的参训教师加量化积分5分,已获得研究生学历的加量化积分7分。

  2、骨干教师培训

  认真执行学校骨干教师选拔和任用制度,选拔和任用的骨干教师被派出学习培训时,要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回校后认真开展校本二级培训,注重实效。该项工作作为教师参与学校骨干评定的重要依据。

  在日常工作中骨干教师要发挥骨干示范作用,在教学工作中要乐于助人,搞好对新任教师的“传、帮、带”工作。在教研教改活动中要带头,加强理论学习和课题研究,写出经验交流文章。参训教师获县级、市级、省级、骨干分别奖励量化积分3分、6分、9分。

  3、新任教师培训

  新任文化课教师要认真参加业务学习,加强教学实践,不断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掌握教育教学方法。在培训学习中要认真作好学习笔记,写出学习心得,学习时间达120学时。新任教师作业、笔记不达标扣量化积分2分,无学习心得或经验交流文章者扣量化积分1分。

  4、其它培训

  凡参加其它继教教训的教师,凭上级颁发的合格证,县级、市级、省级分别加量化积分4、6、8分。

  (三)技能考试

  1、凡被抽中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教师技能考试教师缺考一次扣量化积分10分,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扣量化积分7分。

  2、凡获得职业技能高级证书的教师凭,经教务科审核后,按100%报销考证费。

  3、技能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奖励加分

  1、普通话达二级甲等加量化积分工1分

  2、优质课、公开课、赛课、论文评选获一等奖,县级、市级、省级分别奖励量化积分3、6、9分,二等奖分别为2、4、7分;三等奖分别为1、2、4分。

  3、经验文章发表:县级、市级、省级、分别奖励量化积分2、4、6、8分。

  4、承担科目培训者一科加8分。

全员培训考核方案

  一、由学校领导小组担任考核组成员。

  组长:杨奇才

  副组长:陈昆明 文学兵 龙飞跃 郑海鳌 汪志明

  成员: 各科室长和各科室所有成员

  二、具体实施步骤。

  1、对教师的考核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参训教师自评阶段。参训文化课教师对自己各门学科的培训学习情况(作业、笔记、资料、学时、出勤等)对照相应学科的考核要求,作出自行等级评定。

  第二阶段是教研组评定阶段。即由参训教师所在的教研组组织测评,对该参训教师的基本技能培训、学科教学业务学习情况评定等级。

  第三个阶段是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中对每一位参训教师的测评情况进行复议,评定最终考核结果,组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考核过程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是求是地对照参训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学习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定。

  三:考核实施细则。

  实行目标量化积分制,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基础分为70 分,85 分以上为优,80--84 为良,70---79 为合格,70 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全员参与

  1、集中面授时要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按时参加各种集中学习,按时签到。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量化积分1 分,无故缺旷一次扣量化积分5 分。

  2、集中面授时参训教师要认真学习、认真作好学习笔记,课后认真完成作业,期末教务科进行检查登记。作业、笔记次数不达标者扣量化积分3 分,无作业笔记者扣量化积分5 分。

  3、个人自学要求参训教师认真作好学习笔记、写出学习心得或经验交流材料。是参训教师参加教研组内考核评定的重要依据。

  (二)、专项培训

  1、提高学历培训

  为了提高我校师资队伍水平,实现中职教师本科化的目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学历未达本科的在职教师者必须参加学历提高学习,鼓励已达本科学历的教师参加更高的学历提高培训。学习对象可以自由选择参加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函授电大等形式,但所选专业要属于教育系列。对学历已达本科的参训教师加量化积分5 分,对研究生在读的参训教师加量化积分5 分,已获得研究生学历的加量化积分7 分。

  2、骨干教师培训

  认真执行学校骨干教师选拔和任用制度,选拔和任用的骨干教师被派出学习培训时,要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回校后认真开展校本二级培训,注重实效。该项工作作为教师参与学校骨干评定的重要依据。

  在日常工作中骨干教师要发挥骨干示范作用,在教学工作中要乐于助人,搞好对新任教师的“传、帮、带”工作。在教研教改活动中要带头,加强理论学习和课题研究,写出经验交流文章。参训教师获县级、市级、省级、骨干分别奖励量化积分3 分、6 分、9 分。

  3、新任教师培训

  新任文化课教师要认真参加业务学习,加强教学实践,不断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掌握教育教学方法。在培训学习中要认真作好学习笔记,写出学习心得,学习时间达120 学时。新任教师作业、笔记不达标扣量化积分2 分,无学习心得或经验交流文章者扣量化积分1 分。

  4、其它培训

  凡参加其它继教教训的教师,凭上级颁发的合格证,县级、市级、省级分别加量化积分4、6、8 分。

  (三):技能考试

  1、凡被抽中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教师技能考试教师缺考一次扣量化积分10 分,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扣量化积分7 分。

  2、凡获得职业技能高级证书的教师凭,经教务科审核后,按100% 报销考证费。

  3、技能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奖励加分

  1、普通话达二级甲等加量化积分工1 分

  2、优质课、公开课、赛课、论文评选获一等奖,县级、市级、省级分别奖励量化积分3、6、9 分,二等奖分别为2、4、7 分;三等奖分别为1、2、4 分。

  3、经验文章发表: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奖励量化积分2、4、6、8 分。

  4、承担科目培训者一科加8 分。

  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全员培训考核方案

  为加强企业管理,建立健全培训机制,使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创新化、强化其考核力度,特制定本员工培训考核方法。

  一、培训领导机构

  各单位上报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审定后实施,人力资源部是员工培训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并全面负责对各单位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标准

  (一)安环知识标准

  1、掌握安全生产、环保方针、和公司安环的规章制度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2、懂得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3、基本掌握本岗位的生产工艺及主要设备概况。

  4、能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工器具及本岗位的仪表设施、防护装置、安全装置等。

  5、能准确掌握本岗位的安全规程。

  6、掌握一般职工的安环职责。

  (二)生产技术和工艺知识标准

  1、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掌握本单位和本岗位工艺流程知识。

  3、懂得设备性能、原理、维护保养及操作。

  4、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防尘、防毒知识。

  5、做到“四懂”,即懂知识、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三、考核办法

  本考核办法只从安环知识和生产技术知识方面考核,涉及其他方面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加以考核。

  1、各单位根据培训时间要求组织培训,结束后由公司安环部和生产技术部联合出题考试,并负责考试管理和试卷评阅工作,全过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考试成绩汇总各方面评定出优(95分以上)、良(80—95分)、中(60—80分)、差(60分以下)等,并按单位(可按车间统计)算出优秀率和及格率,评阅完毕后公布结果,并整理上报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特殊情况下考试成绩评定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形式)。

  3、公司安环部和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各厂进行培训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监督。

  (1)及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单位负责人人民币200元,凡成绩达95分以上的员工,将给予50元的奖励。

  (2)凡未及格人员进行待岗1—2个月处理,限期学习补考,期间只发个人岗位工资的60%,补考合格后上岗,否则予以辞退。

  (3)对及格低于80%的,处罚其单位负责人200元。

  4、各单位根据培训及考核情况,按10%的比例,评选“岗位操作能手”,“学习标兵”,“创新成果”等,评选可个人申请或车间申报,经厂部审核,再上报公司审批。评选采用“逐级递减法”确定人员,除发给荣誉证书外,还给予获得者5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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